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广元市城区家禽集中交易屠宰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g_fdn-ANikXqDGlMXLPfA 提取码: wtu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广元市畜领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走马岭社区川陕甘农产品交易中心内;联系人:夏总 17380079881)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rIRV-7N0C0Nx7H2NgyP2A?pwd=h77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传真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广元市畜领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夏总;电话:17380079881
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走马岭社区川陕甘农产品交易中心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