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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首次公示
来源:广元经开区管委会 时间:2021-06-23 浏览量:6558 分享:

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首次公示


2010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经济综合〔2010〕32号”文件批准了《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规划》,形成以袁家坝片区(1.36km2)和利州片区2(1.6km2)为核心,扩充石盘工业园、建陶工业园、盘龙工业园、昭化工业园等区域,形成总规划面积28.23km2的扩区规划范围。该规划于2011年3月23日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1〕8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实施5年以上,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参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

委托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况:2010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川发改经济综合〔2010〕32号)对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进行了批复,2011年取得了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广元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1〕88号),形成以袁家坝片区(1.36km2)和利州片区(2)(1.6km2)为核心的总规划面积28.23km2的经开区扩区范围。

(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提供规划相关资料→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规划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2、工作内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的特点和现场踏勘情况,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在此基础上分析和评估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差别,分析和评估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从广元经开区后续发展规模、产业定位、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对后续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并调整原减缓措施或提出新的减缓措施,确保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规划调整或下一轮规划提供参考,为建设项目环评提供依据。

(三)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南河武汉路142号

3、联系人:熊先生

4、联系电话:13795890393

5、邮编:628017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四川久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利州区东坝嘉陵路南段电信大楼

3、联系人: 刘工

4、电话:13881293332

5、邮编:628000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写信的方式;面谈的方式。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