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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的公示
来源:区征拆办 时间:2021-01-06 浏览量:11366 分享: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关于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的公示

 

石龙街道坪雾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被拆迁户及群众:
  根据广府发〔2018〕13号、广府办发〔2018〕101号、广府发〔2017〕36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安置等情况进行公示。
    一、本公示所列出的拟安置人员资格属于在2020年12月23日前办理补偿登记的被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
  二、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一)被拆迁安置人员住房情况,是否有两处住房(宅基地);(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居住人员(因婚姻和购买户口等迁进迁出)的安置信息及资格;(三)购买宅基地建房、购买房屋、合资建房的真实性;(四)拆迁期间发生的非正常婚姻;(五)被拆迁安置人员在国家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及住房情况;(六)被赡养人员、回乡定居人员、长期在被拆迁房屋中居住的真实性等情况。
    三、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及安置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安置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出具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安置房及安置费被骗取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凡对拟安置人员信息、人员资格、安置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1年1月6日至1月10日)向广元经开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或区监察审计局咨询、反映、举报,电话: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0839-3411352,区监察审计局:0839-3360263
    五、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jkq.cngy.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

拟安置方式

备注

拆迁户

身份证号码

安置对象

关系

户口

性质

户口所在地

货币安置标准一

货币安置标准二

1

李天法

51080219******8075

李天法

户主

农村

坪雾二组

 

 

白申琳

妻子

农村

坪雾二组

 

 

李晓艳

女儿

农村

坪雾二组

 

 

曾造睿

外孙

农村

坪雾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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