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文明委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川文明委〔2020〕20号)确认区税务局继续保留“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自2017年创建成为“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以来,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巩固文明单位成果作为工作重点,坚持税收工作与文明创建“两手抓、两手硬”, 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不断探索精神文明创建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不断丰富和拓展税务文化内涵。区税务局及区税务局职工先后获得“四川省工人先锋号”“广元市驻村帮扶先进单位”“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先进个人”“广元市最美家庭”“广元市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区税务局将以此次继续保留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持续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优化纳税服务为基础,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托,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税收政策为着力点,持续在巩固和提升上下功夫,珍惜荣誉,乘势而上,自觉做文明创建的践行者、传播者、示范者,不断推动区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