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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服务民营企业市长直通车”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11-25 浏览量:16879 分享:

广府办函〔202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服务民营企业市长直通车”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宣传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4日

广元市“服务民营企业市长直通车”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便于市政府领导精准掌握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困难问题,全面收集民营企业家合理化意见建议,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广元市“服务民营企业市长直通车”工作制度》。

一、服务内容

(一)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二)民营企业在申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民营企业在招商引资协议兑现中存在的问题。

(四)民营企业对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服务内容不包括: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的事项;已做出司法判决和仲裁裁定的事项;信访三级已终结的事项。

二、服务流程

民营企业可以通过书面、邮箱(QQ:552071471)、电话(0839—3356566)等方式向市民营办反映问题。市民营办初核后,填写《服务民营企业市长直通车登记表》,根据问题的类别,分送市政府对口联系副秘书长(副主任)审核。一般问题,报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市长签批后,转相关县(区)或部门办理;重大问题,报市政府秘书长统筹安排市长、副市长与民营企业会商具体事宜。

三、交办督办

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对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做出明确批示或提出具体要求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转交承办单位办理。问题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民营办。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民营办负责跟踪督办、定期通报。

对事实清楚、情况紧急的问题,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件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一般性问题,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件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牵头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件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四、责任追究

对不按要求限时办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服务民营企业市长直通车登记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详细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企业主要

诉求(或

建议)

企业反映的事实及经过

市民营办

初核意见

市政府对口联系副秘书长(副主任)意见

市政府秘书长意见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

市政府市长批示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