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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经开区提高公文质量七条措施》的通 知
来源:区办公室 时间:2020-07-24 浏览量:3232 分享:

 

 

 

 

 

 

 

   

 

广开委办〔2020〕46号

 

 

中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经开区提高公文质量七条措施》的通          知

 

盘龙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市园投公司:

现将《广元经开区提高公文质量七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广元经开区提高公文质量七条措施

 

为进一步压实公文处理责任,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措施。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工作,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文电运转、发文审核、交办事项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运转流畅高效。

二、大幅精简发文数量。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均由议事协调机构、部门自行发文。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调整,除涉及正、副组长(主任)外,均由议事协调机构发文。凡可与有关部门会商协调解决的事项,均不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发文请示。凡可电话安排、专题会议安排以及上级已作出安排部署的事项原则上不发文。

三、切实提升公文质量。各镇(街道)、区级部门要做好代拟文稿及所涉政策、业务、文字的把关工作,代拟文稿须按起草单位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层层审核后送区办公室;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应于送审前组织会签。发文要简明扼要、注重实际、控制篇幅,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四、提高公文办理时效。征求部门意见的办件,原则上应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意见。提倡使用移动办公,紧急公文原则上不滞留、不积压、不过夜。代拟上行文稿起草单位应于时限前7个工作日送审。对时间要求比较紧急的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当日内完成起草工作并进入发文程序;一般性的专题会议纪要,原则上要求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进入发文程序。

五、加强办理情况反馈。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建立批示指示、交办事项清单,承办单位必须及时回复贯彻落实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严格收文审核把关。报送的公文统一由区办公室收文分办,不得主送领导个人。对公文有错情、漏情一律退文,并予以通报。

七、落实公文办理考核。区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公文办理情况(包括办结率、办文天数、超期目录)实行季度通报。对文稿存在严重问题、差错的实行季度通报。

 

附件:广元经开区发文办理流程

 

 

 

 

 

 

 

 

 

 

 

 

 

 

 

 

 

 

 

  中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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