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参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的排查和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消除,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避免出现灾害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内容
广元经开区境内所有因自然因素引发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如:泥石流、山体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崩塌等。
二、受理方式
(一)电话受理。电话:0839-3502418,18980150939,
(二)部门受理。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办公室(下西明德路5号)
(三)采用实名制报告,报告人报告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三、奖励条件与标准
(一)奖励条件。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经区地灾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后,可以给予奖励:1.指明灾害风险隐患地点;2.经专家组(自然资源、镇办、专业技术单位等人员组成)现场核实,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灾害隐患,纳入地灾隐患点管理的;3.灾害风险隐患事先未被政府或者其他部门掌握的。
(二)奖励标准。1.报告内容属于重大隐患的(威胁人数100人以上的),奖励800元;2.报告内容属于较大隐患的(威胁人数10人以上,100人以下),奖励500元;3.报告内容属于一般隐患的(威胁人数10人以下),奖励300元。
(三)其他。1.同一报告内容,原则上只奖励一次;2.同一事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告人的,奖励第一报告人,以区地灾指办接报时间为准;3.国家工作人员报告不纳入奖励范围。
四、奖励发放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告人,区地灾指办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领取奖金,并在核对相关信息后,依据本通告和相关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报告人奖励资金。
(二)报告人应当在收到区地灾指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账户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地灾指办(下西明德路5号)办理奖金领取手续。
(三)不支持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办理奖金领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五、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广元经开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报告登记表
2.广元经开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报告奖励核实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广元经开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报告登记表
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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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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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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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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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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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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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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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元经开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报告奖励核实表
核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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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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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报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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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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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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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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