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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元经开区管委会 时间:2021-09-10 浏览量:9199 分享: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受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承担了《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基本情况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本次规划范围共计32.03km2,包括两部分:原国务院批复8.58km2,包括上西片区2.96km2、利州片区(1)2.66km2,利州片区(2)1.60km2、袁家坝片区1.36km2;产业拓展区园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3.45km2。下西现代服务产业园5.98km2(包含利州片区2);袁家坝工业园规划建设用地5.71km2(包含袁家坝片区);盘龙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7.60km2;石龙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3.15km2;石盘工业园规划建设用地3.97km2

规划基准年是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景2031-2035年。

规划2035年,将经开区有色金属产业、食品饮料产业、电子机械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建设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多业联动、产业链完善的千亿级产业生态集群,成为广元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二、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位有利于区域的经济发展。但经开区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

经开区将针对产生的污染采取严格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本次评价提出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角度对产业规划的定位、布局、规模等进行了优化,产业规划总体上符合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符合上位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关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并提出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如下:各类废气均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排放标准,并在区域环境大气承载范围内;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后,经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嘉陵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电解铝及深加工行业的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等。对固废进行分类处理,优先回收和综合利用,最终进行无害化填埋或安全处置。噪声主要是由高噪声设备产生的,经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开发区拟采取严格管理,设置应急预案等措施,经采取措施后,环境风险概率较低。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报告书的详细信息。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武汉路142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人:庹鹏

联系电话:0839-3502561

电子邮箱:252399238@qq.com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A724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张明博

联系电话:010-84665861

电子邮箱:zhangmingbo@edcmep.org.cn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规划项目实施影响和关注规划建设的公众

征求的意见范围:

()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910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