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请问贫困户能够享受低保兜底正常吗? | 写信时间 | 2020-12-16 |
信件内容 | 请问贫困户能够享受低保兜底正常吗? | ||
回复内容 | 蒋先生: 您好! 您于2020年11月20日向市委书记信箱咨询贫困户能享受到低保兜底,是否正常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政策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劳动能力,通过各种扶持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仍达不到脱贫标准线,需要由社会保障进行“兜底”。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兜底,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地户口;2.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4.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若符合上述政策条件,则可以享受低保兜底。特此告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